律师,你好,我在11月份因为一些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了近万元的损失,公司压了我两个半月的工资年前开给我,我总共是9800多的工资,公司扣了我差不多7800元,开了2000给我,我想问问合法吗?如果公司要求我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我应该怎么进行赔偿,是要从家带钱去赔偿吗?
2024-08-05 08:16关于您在工作期间给您所在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您需要与您的雇主协商解决。如果您认为自己有理由提出赔偿请求,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法律顾问寻求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您的工作确实导致了额外的工作量或者对身体造成了损害,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因公受伤或病假等情形下,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如何赔偿可能会有所不同。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由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分析和解答。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请务必咨询合适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