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是结婚离异有个女儿,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丈夫父母跟我丈夫女儿的名字,没有我老公的,以后没有他父母了,这个房子是不是就是他女儿一个人的了,以后没有我丈夫了,我是不是没有权利住这个房子了,他女儿有权利不让我住这个房子是吗
2025-03-26 01:3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人应当是合法登记的所有权人。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的丈夫和女儿共同拥有该房产,并且房产证上只记录了您丈夫和他的女儿的名字,而没有您丈夫的姓名。因此,在未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或协议变更的情况下,该房产属于您丈夫和他的女儿所有。 关于您是否有权利居住该房产的问题,这取决于您是否具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或者是否有相应的法律文件证明您有权居住该房产。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利居住该房产,请考虑与您的丈夫协商并寻求法律意见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您丈夫和他的女儿的名字,如果他们没有其他财产或者继承权,那么房产归于您丈夫和女儿的可能性较大。但是,具体的情况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款以及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