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进公司一个多月,工作上没有出差错,无故被辞退,这种情况怎么办
2025-03-26 03:0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您在公司工作了大约一个半月的时间,且没有出现过任何差错。因此,您的情况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中关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的条件。 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原因,并要求公司提供一份书面的通知文件或解释说明。如果公司坚持要解雇您,您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