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工地放的一块钢板绊倒在骨伤医院拍片后医生告知我膝盖伤筋 请问这样可以报工伤吗
2025-03-26 03:4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您的情况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四)项的情形,因此您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上述任何一项的情形,请尽快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