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单位 不按底薪给结算工作 只给结算提成 工作一个月才得100多元 还要扣60元工作服 不给退还工作服 我说到劳动局告他 他又说给我退 请问我该不该把衣服退了 还是留着当证据
2025-03-26 02:50您提到的纠纷涉及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的问题。首先,如果您与原单位之间的合同中有明确的关于底薪和提成的规定,并且按照约定支付了相应的薪资,那么您有权要求得到全额的底薪和提成。 其次,在法律规定中,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提成比例较低,但仍然应当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计算并支付给您。 如果对方声称会将工作服退还给您,并表示愿意支付额外的费用以弥补可能的损失,您可以考虑接受这一提议。但是,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最后,请注意及时收集和保存所有与本案相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这些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