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嘉兴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和妻子两个人,2月19号到10月19日,都是工作了八个月,每天工作12个小时,没有工资4900元,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结果,只是给扣押的工资,和一万元赔偿,相关证据都齐全
2025-03-26 03:5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工作期间未获得相应的报酬。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考勤表、合同副本等。 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以获取帮助或支持。 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主张。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适用于一般情况,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有更多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