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了孩子给女方,男方不要也不承担任何责任,那么女方条件差养不好能不能把孩子送人?就是通过民政局收养送人,男方要签字同意吗?如果男方不签字?是不是不能送养?
15天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由双方协商决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平等的抚养义务,且应以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原则。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其他因素,如经济状况、家庭关系等,来确定谁更有能力照顾和教育孩子。 关于您提到的孩子是否可以通过民政局收养送人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孩子被送到其他人手中是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的,比如通过司法程序确认其身份,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因此,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将孩子送给他人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男方不同意送养的情况,他可以拒绝签署相关文件或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孩子送养的具体事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与接收方沟通、签订书面协议并获得必要的审批手续等。 总之,如果您希望改变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应该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了解他的意见和想法。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