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前我父母结婚后在市中心自建了一套住房,土地是我爷爷留下的。土地证房产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后来我母亲过世,父亲再娶,并生下我弟弟,生下弟弟后,我父亲与继母就办理了离婚,现继母已经再婚又生子,弟弟跟随爸爸生活。不久前我父亲查出癌症晚期,后母来找,要求我父亲趁在世把房子过户给13岁未成年弟弟,或者留下遗嘱全部留给弟弟,以后我不能居住或者挣抢产权。我想问一下如果爸爸照做了,我是不是就什么也没有?如果爸爸过世后把房子留给我和弟弟两个人,是一人一半吗?这所房子是不是属于我父母的婚后共同财产?我父亲有权利私自处理吗?
2025-02-26 11:06根据法律规定,您父母的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他们拥有共同财产的权利。如果您父亲去世前,他有权决定将房屋赠予您的弟弟或自己保留所有权。 关于继承权的问题,未成年人(如您的孩子)通常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无法独立行使继承权。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比如您父亲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直接向法院申请继承权,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对于房产的具体分配方式,您可以考虑与您的弟弟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你们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争议。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来帮助您了解有关遗产和继承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