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病后未婚妻和5个月孩子离我远去,我病是再生障碍性贫血,丈母娘也不说分手,也不让未婚妻和孩子回家,我可以起诉他们要彩礼吗?另外,孩子我不要,因为我也没条件抚养他,我病很花钱,现在我没有工作,家里治病已经欠钱,这个情况我还需要付他们抚养费吗?我家里连饭都舍不得吃了,法律上会让我出抚养费吗?我这情况他们会给我特殊待遇吗?
2024-08-31 04:46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因离婚而产生的费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疾病导致的经济困难。由于您的病情,确实存在生活上的困难,包括治疗费用等。在处理与前配偶之间的纠纷时,可以将这一情况作为请求赔偿的理由之一。 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您的孩子由您抚养,并且您无法提供足够的物质支持或精神关怀,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抚养责任。具体金额的确定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判决。 家庭生活的困难。对于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影响,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判决时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可能会考虑到家庭的整体生活水平和子女的成长环境等因素来决定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对待。在特定情况下,比如一方患病,另一方为了照顾其健康和福利,可能存在一些特殊待遇的情况。但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以减轻对家庭其他成员的影响。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有更多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