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因为感情不和要离婚:现在因为财产问题不一致;当初买房分三次付清;第一次首付好像是十五万;男方只给了十二万;第二次二十万全是我给的;第三次尾款是我出面在男方哥哥姐姐那借了十八万,我妹那借了十三万;当时装修房子还卖了一个我自己全款买的一个轿车;这期间借的买房子的钱大多数是我一个人还完的;现在离婚男方要求一家一半;请问法律回这样判吗?
2025-07-29 09:0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但是,在处理财产分割时,应当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特殊生活困难等因素,以实现公平合理的分配。 关于你提到的购房贷款,如果这些款项是你个人偿还的,且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债务支付,那么法院可能倾向于将这些款项视为你的个人财产,并且可能会平均分配给你和对方。然而,如果你确实需要通过借贷来购买房屋或偿还贷款,那么这些借款可能是你们共同拥有的财产,因此可能需要考虑如何进行分配。 对于你提到的购车款,如果这部分款项也是你个人偿还的,那么它也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同样地,如果这部分款项是你们共同拥有的,则需要考虑如何进行分配。 总之,具体到你的情况,你需要向专业的法律人士寻求帮助,以便了解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如何合理分配财产。此外,你还应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