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49岁,女,我母亲与继父结婚27年,母亲今年77岁,继父81是退休工人。4年前我母亲和继父签字同意赠送给我一套住房(我母亲的安置房),已经过了户。两年我因炒股欠了银行的债务,卖了这套房的钱用来向银行还债,现在还负有一些亲友的债务。和新的房主协商后,我付给他租金,房子卖了以后我母亲和继父仍然可以继续居住在那里。现在继父知道了我们先斩后奏卖了房,感觉在街坊邻里失了面子,十分愤怒,要将我告上法庭,母亲劝解也无效。但我也给继父承诺了可以反租原来的住房让他们居住至终老,新的房主也同意了,母亲并无意见。继父想通过诉讼让我再重新给他们买一套房,但就我目前的情况显然不现实。我想请问继父能胜诉吗?
2021-06-0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