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因为于老公结婚四年来,他一直于初恋保持联系,中途劝说闹过多次仍然保持,无心维护家庭,近期发现在外洗脚,还于一个陌生女人打两次钱,但不承认是小姐,说以前的女朋友可伶所以打钱,第一次376元?二次400元。自家并不富裕,目前我有一个四岁的孩子,还有怀孕二个月的宝宝,婚前买房只有男方姓名,婚后分期月付款的,在外去年投资10万元的生意还未有分红,二手车30000元买的,就是说以他这种自己有错在先,如果我离婚我能得到什么,孩子?房子?
2021-05-25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