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人离婚的时侯跟对方签了土地分割协议,经营权并无分割,后来由于某种原因把连同分给对方的地一起让我种了,二年后对方起诉法院说我和我亲人强占其耕地,后经司法所调解按承包给了对方承包费,由于我亲人年老也没有经济实力,于是我跟对方签了协议并给了承包费,收完麦子后土地返还。收麦以后土地我已不种。由我亲人种,他给对方留了土地但对方说这不是他原来种的地不同意,并把我亲人种过已出了的秧苗拨除。又要告我强占土地,请问这里面现在还和我有关系吗?我亲人该怎么办?谢谢!
2021-07-03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