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写欠款案结案文书,仅经手人签名,无公章合法吗?
18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付款方式和期限,并且该款项已经支付完毕,那么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至于是否需要加盖公章,这并不是一个强制性的要求,但是通常来说,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要求使用特定的印章,则可能需要盖章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然而,如果仅仅因为没有加盖公章就认为欠款案无法结案,可能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首先确定债权人的权利是否存在争议,以及债务人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如果有疑问,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