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问题。兄长户口在广州,兄弟户口在农村,10年前大家共同出资合建了两层房子,现时兄弟说房子所有权属于他的,兄长没有份额。兄长的出资无第三人证实,兄弟的霸占和否认令兄长十分痛心。请问这种情况,兄长应如何获得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8-04 05:32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归集体所有,个人不得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因此,即使是在农村地区,如果房屋是通过合法方式取得并进行建设的,也应当归集体所有。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兄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权。 与兄弟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就房产归属的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达成一致,则按照协议处理;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房产的所有权,并要求兄弟返还房屋; 请求政府干预。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纠纷中,都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事实和法律,避免采取极端手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