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工作时掉下来胳膊和腿三处骨折,住了一月院,公司在这一月都管着费用,现在伤口愈合了,医生建议出院,但是公司意思给两万让出院,当时也没做工伤鉴定,现在该怎么办,怎么做争取利益最大,毕竟一出院就是回家修养了,就没人管了,害怕这伤再有后遗症或者其他症状,还有这一个月我爸和我姐夫都赶去大连照顾我哥,都没工作,还有这接下来修养的时间误工费和后期的营养费,这些应该让他们赔偿么?
28天前首先,您需要尽快联系专业的医疗保险公司或律师进行咨询,了解您的具体情况以及可能获得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的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并支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对于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企业索赔。如果您的公司认为这是工伤事故,他们可能会同意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书、治疗记录等。 劳动仲裁。如果您与公司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诉讼。如果以上两种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在起诉前,建议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发票、诊断报告、治疗过程中的照片等。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 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