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地址皇姑区观音村,10月份要搬家到于洪区高花镇,距离50多公里,现在公司没有书面声明说搬家这事,只是口头说搬家,说想去的就跟公司去,不想去的就提前提出辞职,我想问下这样做符合劳动合同法吗?不去的话有没有经济赔偿,该怎么做,请问一下律师,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回答数:949
这是公司规章制度,是有经济赔偿的,对方不赔偿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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