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公务员,在2012年为农民担保,在银行贷了60000元,后来由于农户生意失败,还不起贷款,银行于2014年找到我,由于我有工作单位,所以当时我还了38000元。原本以为剩余的银行会管农户要。但是昨日银行突然找到我,说我为他人担保还差58000元,如果两日内我不归还,就会起诉我,冻结我的工资卡!三年间银行不管农户要钱,三年后来管我要钱,并且多出来这么多利息,我想问此做法合法吗?并且银行当时放款也是放给了农户!
回答数:309
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义务,在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是需要担保人先行承担,而后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1299 人今日律师解答 4727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