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婆离婚了,女方来到我家5年时间从未出门上过一天班,还带来了一个小孩,10岁在上学,这段期间我每个月都给她们打生活费,她钱用完了还在家里到处借钱用,现在离婚了,财产也没多少就一套房子,这房子是结婚前买的,没有房产证,只有合同,当初结婚的时候女方要求在在买房的合同上添上她的名字,就添上去了,我想质询就我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她能分到财产吗?
2021-08-02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