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四学生,专业服装设计,然后今年9月份在上海一家服装公司应聘了服装助理的职位,因为是实习生,所以没有签任何合同,只有签了当时的学校要求的实习证明。老板说实习期两个月,工资是3000,然后说他们这边要边做设计边做销售的模式,销售有提成,我觉得待遇还可以,我就来了,然后一开始过去,他让我做的是各种表格,说是前期都这样,然后又让我做了公司的前台,期间也在帮其他设计师做表格,包括老板手上的单子,也要我做,我就相当于是一个办公室的助理,还兼前台(还要各种复印,打印文件等杂事),我根本没有做与我应聘相关的事,然后一个月后我说我不干了,交接后我走了,老板说工资下个月发,然后今天问,以各种我犯错误来推脱
2017-11-07 19:46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