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我目前在一家上海的大型外包IT公司,北京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了三年合同,2015年到2018年4月,今年9月份的时候请了一个月假回去照顾我生病的父亲,然后因为工作上被人给替代了,所以公司要给我安排到下一个项目上,在公司等了一个月没有项目接收,人事电话说公司劳动合同有一条是,在一个月内没有被另一个项目接收的话,以后就要按上海最低工资发放了,请问下这条劳动合同合法吗,还有我们都是于上海最低社保交的金。若上班有迟到情况会不会算是他们辞退你的有利条件。对我仲裁有弊吗
2017-11-07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