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经营困难,厂郊益不好,老板经常因为工作的一点小事,而且过错方也不是工人,而扣工人的工资,而达到比工人自动离开的目的,为了就是不用赔钱,不用赔下岗费,加上他有两年没给我们签合同了,这样可以告他吗
回答数:324
违规扣除工资,迫使他人离职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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