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00年在洪山区的先建村租鱼塘做钓鱼台,村里批地基我做了房子居住到现在,我已经80高龄,卖掉市区的房子做的这里的房子,因为房子是靠近鱼塘做的,如今鱼塘主人强行说土地是他的,占了我的房子,请问您我怎么做 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再者请问我签订的租赁合同是15年,已经到期了,这个房子我有什么样的权利?期盼您的解答,谢谢!
20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房屋属于合法建造并已取得所有权,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归还房屋。如果您与房东签订了有效的租赁合同,并且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未满,您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合同终止。 对于鱼塘主人提出土地属于其所有的情况,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房产证等证明房屋产权和租赁关系的文件。同时,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关于您提到的租赁合同15年的有效期,一般来说,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或两年,然后自动续签。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双方协商一致延长租赁期限或者租赁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对租赁期限进行修改。因此,建议您详细阅读租赁合同的具体规定,以便了解具体的租赁期限和续约条件。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