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案,和别人借钱,每月都在偿还,但是最近他以我不偿还,公安局下达了传票,等于以前还得是不不算了 现在我该怎么办?
2024-07-11 21:27面对这种情况,首先不要慌张。公安局下达传票可能是因为债权人提出了诉讼或报警。你已经每月都在偿还债务,这表明你有偿还的意愿和行为,这是对你有利的证据。 1. **收集证据**:首先,你需要收集所有与借款和偿还有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还款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明你一直在履行还款义务。 2. **法律咨询**: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你的法律权利和应对策略。律师可以帮助你分析案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3. **准备应诉**: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你需要准备应诉材料,包括答辩状、证据清单等,以证明你的还款行为。 4. **与债权人沟通**:如果可能,尝试与债权人沟通,解释你的还款情况,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5. **出庭应诉**:如果案件开庭,按照律师的建议,准备好出庭,陈述事实,提供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住,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一直在还款,即使面临法律诉讼,你也有充分的辩护空间。保持冷静,积极应对,是解决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