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专家,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已签,以为我们的政府是阳光政府,在对拆迁信息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字!请问是不是“一签定音”?不允许反悔?拆了我们的房子,土地却不征用,签字以后上网咨询,查拆迁信息,才知道我们有很多权利被政府剥夺了,列如我们有选评估机构的权利,和对评估结果不满意,也可以提出重新评估的权利。而且评估报告一份也没有,只有一张合同协议和腾房单,总之一句话,我们不知道评估合理不合理,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有权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吗?如果真的政府做的不合法,我可能要请律师维护合法权益,请问启动法律程序,第一步先做什么?希望详细点,谢谢
2021-05-23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