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首付款15万,合同签完了,忘记让甲方写15万的收到条了,因为甲方和我不在同一城市,经过电话沟通好,甲方用手机发来了一张收到条的照片,现在我想跟甲方索要收到条原件,他却不肯给,请问他这张用手机发过来的收到条有效吗,我怕他哪天不承认收到15万了。他现在已经拿这个做威胁,要求我再给两万,才肯把收到条给我,收到条一定要纸质的原价才有效吗,我该怎么办呢
2025-03-12 08:09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对方之间存在书面合同,并且已经完成了购房交易。在签署合同时,由于您不在同一城市,无法亲自将收到凭证(如收据)交给对方,因此可能没有及时要求对方出具正式的收款证明。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对方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尝试通过电话或面对面的方式重新确认购房协议的内容以及相关的条款,包括收到凭证的问题。 联系公证处。如果双方对于收到凭证的真实性有争议,可以考虑寻求公证机构的帮助,出具一份公证的凭证作为证据。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您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可以选择向消费者保护组织或其他第三方调解机构求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收到凭证是否需要纸质版本的问题,通常来说,任何合法有效的文件都应为纸面形式,但并非所有情况都需要实物凭证。具体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交易约定。在您的情况下,建议保留电子版收据复印件,以便将来核实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