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2.6亩口粮田被镇政府强占,请问我该用什么方法来维护我的权益,我需要帮助
29天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个人所有的土地由乡镇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所以你应当首先向乡镇政府申请确认你的土地使用权,并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你对镇政府强占的行为不服。如果乡镇政府不予答复或者答复后仍不解决,你可以向上一级乡镇政府提出申诉;如上一级乡镇政府仍然无动于衷,则可以向上级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县(市)国土资源局或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如果你认为乡镇政府的决定是错误的,你还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乡镇政府重新作出决定。当然,在整个过程中,你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以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