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房子时,楼下说漏水,他们家我去看过,没装修,只是用白灰砒了砒,起了一些小泡,我们说维修他不愿意非要钱,说只要给钱,就不用再管了,给了他们1200元,刚过了不到一年,他说又漏了,又要2000钱,物业协调给了800元,其灾也不严重就厨房彩合金板上,滴了点手,楼下那老头每识见到我都得意洋洋,好像占了天大便宜,让我感觉上了碰瓷的,真担心他们以后返会再敲诈,请问我该怎办?
2017-10-26 18:30如果不是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经双方协调不合时,可以到到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由法院鉴定受损程度并予以判定; 依据《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