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近7年,期间丈夫曾数次提出离婚因家庭矛盾,现共育有一男孩4岁,男方再次提出离婚并已初步拟定离婚协议书。双方同单位收入基本相同,但现女方仍有每月4000左右房贷(公积金每年20000左右,偿还方式为本金递减剩余20年),男方无房贷。男方曾提出离婚条件为因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购买房产因而女方不参与现有所有房产分配,女方本人名下车辆一辆归女方所有,4男孩岁男孩归女方,男方因有债务压力故不承担男孩抚养费。因男方家为独子独孙,且家庭情况优于女方,4岁男孩自幼由女方家全程抚养且现小孩不喜与其父相处,但因为独孙恐男方家会争夺孩子抚养权,故请教律师女方要求孩子抚养权胜算大否?
2021-07-2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