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8月份在咸宁市温泉区买了一套6+7的顶楼复式毛坯房,交房时间是2014年6月份,但本人因工作在外地,所以一直未去收房,直至2017年4月份本人考虑装修入住,去售楼部收房验收时,发现如下三个问题,咨询律师能否达到退房要求 1: 顶楼楼板层出现裂缝,多处渗水,开发商将漏水处打了补丁,将楼板层裂缝处打了钢钉,满目疮痍 2:对面邻居在装修期间,在物业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将我的房门打开,让其水管装进我客厅角落 3:房内地平面未达到标准,误差5公分 4:买房时销售员宣传的赠送价值一万元的空气能热水器未兑现
2021-07-2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