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填了合同的,我九月上了17天的班,我们上班是小时制,按小时发工资的,我昨天也就是十月二号递交了辞职信,可店长说我还有再干一个月,也就是说我还要再上到十一月二号才能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我现在要是走了就不会给我发九月份的工资,这样做合法吗,但是我今天去上班了,她没给我排班,我现在搞不懂她什么意思,现在很苦恼不知道怎么办了,现在就想问,如果我现在不去上班了,公司不给我发九月份的工资合法吗,我可以要到我的工资吗,谢谢
2021-04-21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