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和前夫离婚半年了,他之前外面欠了很多债,借的钱干什么用了,我并不知道,后来才知道他外面欠债的,有高利贷,银行贷款,网上小贷公司,我们唯一的一套房子也被法院查封拍卖了,离婚后我自己又买了套房子,由于他的债还没有还清,我听说外债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离了婚也要共同偿还,现在很担心我自己后来买的房子被查封??请问,会查封我的房子吗
2025-02-04 18:06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如果您的前夫在婚姻期间对外部债务进行借款,并且这些债务是在婚姻期间产生的,那么您需要与他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到您提到的“外债”,是否属于婚姻期间发生的债务,以及如何处理该债务,可能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另外,关于您提到的房产被查封的问题,如果确实存在外部债务,且债务已经超过了房产价值,债权人有权对房产进行查封以保障债权的实现。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仍然有可能通过其他途径(如提前支付部分或全部债务)来避免房产被查封。 总之,面对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