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月份产假休完了,接着又请的长期病假,公司本来允许一年可以请三个月的病假,我请完了5月,6月的病假,七月份的他不给我批了,老是催着我来上班,说再不上班就算旷工,旷工超过15天就算主动离职,可是我还在哺乳期,可能被辞退吗?另外,我5月份交上去的办理领取生育津贴和生产报销的材料,到现在钱还没发下来,我想问问,如果现在办理辞职,这些钱公司也是应该发给我的吧?不会辞职了就不给了吧?
2021-06-09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