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的时候修路,不在家,修路占用了,祖上的茶叶,没有补偿也没同意,当事人还出了钱,村里:不理会。乡政府:修公路涨了就占了。3亩地。耕地。
回答数:614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非法占用耕地。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修路过程中确实造成了您祖上茶园的损失,您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申请赔偿或补偿。同时,如果您认为村委和乡政府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及时与律师沟通,以获取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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