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3日16时40分我乘坐晋m53038重型牵引车正常行驶在S80衡邵高速,高速交警用反光桶在高速上把正常行驶中的一切车辆,强行引导在西渡服务区检查,我当时在车上睡觉,没有开车,交警问我有驾驶证吗?我说我有B2证,他调高速监控发现11月19日我在湖南包茂高速上开过车,这段路不属于衡阳支队西渡大队管辖范围,当时就因为这个把我驾驶证扣12分,罚款1000,拘留5日的处罚,请问他们这样的处理合法吗?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2017-12-06 16:28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议再合理期限内进行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复议申请或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