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律咨询549438我是二婚,结婚后,我怀孕了,但孩子六个月引产了,我从怀孕到现在没工作,但丈夫从怀孕到去年年底给我的钱不是他全部工资,从过完年到现在总共给两个月的工资,总计算一万元吧。还有去年冬我把我妈他们给我的月子钱和我中国银行剩的五千块钱合计一万五千元借给我丈夫他妹,但没写借条,我有他俩借这钱的聊天记录,我丈夫还在邮政银行偷存了一万元,现在要离婚,我能拿回属于我的钱吗?
2025-10-06 01:05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怀孕并进行引产是常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怀孕期间的收入和支出,通常会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来处理。 关于您提到的金额,如果您的丈夫没有完全履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用等,那么您可以要求分割这些款项。然而,由于您并未提供具体证据证明丈夫确实没有履行这些义务,因此在提出分割请求之前,建议先与对方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 此外,关于您提到的借给丈夫妹妹的借款以及丈夫存入邮政银行的存款,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法律规定,否则不应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