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开店,结果中途解散分账,账算错了却写了欠条,要求从新算账却不肯,现在开庭对方拒不承认以散伙,之前我把自己的信用卡给他用于平时店里运转,现在他说这钱是他给我还信用卡所产生的借据,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5-02-26 23:08您的情况涉及到合伙经营和债务处理的问题。首先,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尝试解决分歧并达成共识。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调解或代理诉讼。 在起诉前,您可以收集以下证据。 合伙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证明你们是合法的合伙人。 任何关于账目记录或财务结算的详细信息,包括发票、收据、交易记录等。 对方拒绝承认“散伙”的证据,如双方共同签署的声明或合同中明确指出的合伙关系终止。 您提供的信用卡使用记录,证明该款项确实用于合伙经营的需要。 在法庭上,您可以向法院提供上述证据,并陈述事实,表明款项确实是为合伙事务而使用的,且被告方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同时,强调被告方未能及时承认“散伙”,导致了您无法追回借款的情况。 请记得,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性应对纠纷。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或者具体的操作步骤,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