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强行租赁我家的土地合法吗?现在我冢的土地被内黄县人民政府强行占了,修路搞绿化长廊,占了我家3.8亩,他们这次修路,涉及到千家万户,总占地几千亩,这都是我们农民的基本口粮地,我家的是蔬菜大棚和日光温室,现在他们没有任何手续,没有走任何征地程序,说是租赁我们的土地,按每亩地1200元租金,每年一给,也就是一年一给,他们为啥不按照土地法办事,为啥不按土地征收法补偿我们?他们官官相护,把我们当农民的随便欺负,我应该怎样维权?我要告他们,怎样告?望指点。
22天前您的情况属于土地使用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由乡镇政府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等使用。因此,如果你们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话,你们有权要求收回该土地,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土地是国家所有的,那么您需要通过法定途径(如行政复议或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建议先与对方协商解决,以避免进一步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