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押一付三,住了两个月不想住了,期间房东没有尽到职责修阳台漏水以及装纱窗等合同上标注的义务,之前还交了200块的物业押金,说是怕我损坏空调和热水器,房东是二房东,可能没有房子的转租证明,现在我已经搬出来了,想让他退一个月的房租和200块的物业押金,违约金是之前交的押金我可以给他,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他现在拒绝退款,并且在还没给我退款的情况下,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昨天带了别人进入了我房间看房子,是邻居告诉我的,这样违法吗?
2024-09-26 12:15您的请求是否合理取决于您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协议的具体条款。一般来说,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并且未得到及时修复,您有权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赔偿或补偿损失。 关于押金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东未能履行维修义务或者损害了租赁物,您有权要求退还押金。因此,您可以向房东提出退还押金的要求。 至于您是否有权利让房东退给您一个月的租金和200元的物业押金,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租赁协议中的具体约定。如果您有证据表明房东违反了租赁协议中的相关条款,例如未能及时维修阳台漏水等问题,那么您有权要求房东按照协议规定进行赔偿。 至于您昨天进入他人房间的情况,如果没有得到允许并未经同意,这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个人安全,同时也违反了相关的法规。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部门处理此事,以避免进一步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