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工地有一临时工(没有劳务合同)昨日在工作中因自己不小心倒退掉入一集水坑后导致肋骨劈开一根后因自己掉下去后没及时等待救援而自行爬出集水坑导致了劈开的肋骨将肺戳破(工地照明良好 坑上面有一盖子 且他自己知道那里有个坑)请问这种情况算工伤吗 如果算我们需要负全责还是部分责任 且目前我们已经垫付医药费4000元 对方男性 38岁
18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该临时工可能符合工伤的情形。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然而,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工伤发生的原因和程度。如果是因为操作不当或管理疏忽造成的意外,那么施工单位可能承担主要责任。 是否有安全措施。如果没有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则施工单位也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是否及时进行救治。如果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救治,减轻了后续治疗负担,那么施工单位可能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对于垫付的医疗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同时,如果您认为对方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将来仲裁或诉讼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