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细节我们是洪雅县政府的保安从2007年应聘到县政府从事安保工作至今,由于政府机构改革,我们一直是与政府办公室签定的合同,从2013年至今,政府办公室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过劳动合同。现在政府办公室要把我们转交给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我们认为我们目前应视为与政府办公室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合同的主体巳经发生了变更,我们不同意转接,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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