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纠纷:我是买家,欲购买学区房,前期商谈时候提出房产证拍照确认是否学区房,房东提出关键信息需要遮挡,后把姓名地址这部分作出了遮挡,我们根据拍到的信息确认可以作为学区房使用,所以决定购买,签订合同时候房东提出修改格式合同条款,将学区房修改为未入过户口,并提出交定金三万五千元,合同签订后房东将房产证和土地证交给中介,并提出需要密封处理,后装入牛皮袋并在封口钉了很多订书针,在房产局缴税过程中填写地址发现座落于这一栏有 "配套房"字样,并且确认土地证和房产证地址不一样,土地证上面地址无配套房字样,我们担心配套房无法作为学区房使用,咨询学校得到的答复是 有可能不能作为学区房使用,现想要回定金,请问该如果处理,谢谢!
2021-07-2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