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1月9号的预产期,产假至3月28号左右结束,按照劳动法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的规定,如果我于3月28号递交申请报告,于4月28号正式离职,单位需要给我生育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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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建议您可予以参考。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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