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朋借了10万元,利息1分5厘,到期我把利息取出来并给对方写了取走利息字据,同时我又把利息和本金10万元加一块从新立字据,现在到期了朋友还不上想起诉,这算复利吗?
2024-07-12 01:24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将到期的利息取出后,与本金一起重新立下字据,这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复利。复利是指利息在一定期间内累积后,再次产生利息,即“利滚利”。但是,是否构成复利,还需要具体分析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您需要查看借款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复利的明确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利息的计算方式,并且允许复利的计算,那么按照合同执行即可。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定的最高利率限制,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最后,如果您的朋友未能按时还款,您可以选择通过协商解决,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本金及合法的利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合同内容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利息的合法性。 建议您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判断情况并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