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我9月份在长沙县买了套二手房,银行审批通过后,房子已经过户到我名下,可是贷款下来后,发现少了20万,现在房主要求我们配合重新面签,我要求赔偿误工费,他说我们是买方,应该付足房款,如果不配合就告我们,我想知道,我们有义务配合吗,还有就是说是我们填的申请单5字很像3字,所以搞错了
回答数:437
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9789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17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