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物业工作,因为这老头家一直都不交物业费,欠三千多物业费,给他家水管子掐了,后来派出所和老头协商,只交个零头,几百块钱,老头答应之后,我们去给接水管子,刚要接的时候老太太给水暖工骂了,说干这活作孽,一系列的脏话,水暖工不给他接了,在要下楼的时候老头回来了,就给水暖工一嘴巴子,我去拉架给我一顿打,在小区里打完我就躺地下了,要讹我,后来因为老头岁数大没办法处理,只能私下解决,我住院的钱,包括手机衣服的赔偿都是物业掏的,没要老头一分钱,在此期间老头也在住院,后来这事过了4个月,今天给我起诉了,起诉原因也是胡编乱造,还有五个证人证言,我想问我能败诉么?我有当时受伤的照片!!!
2025-02-11 21:09首先,您在物业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并被要求支付医疗费用是事实。但是,关于您是否能够胜诉需要具体分析案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行为是指因侵权人过错导致的损害,而无过错则不能构成侵权。因此,如果您的伤害是因为被告的行为引起的,那么可能无法得到赔偿。此外,即使您有权获得赔偿,也必须证明被告的行为与您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对于证人的证词,他们提供的信息可能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影响。然而,这些证言并不能单独决定案件的胜负。法院会考虑所有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做出裁决。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将来诉讼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