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劳动仲裁开庭那天,被告方,迟到 40多分钟! 当时在庭上,我要求仲裁委员按照,被告方故意迟到缺席,当场缺席裁决! 仲裁委说,我证据不足,不好宣判! 我认为,对我不公平! 证据,双方书面通知书是,上午9:00准时到场! 可被告,9:40到场,仲裁委说与对方反复沟通过!一样的迟到! 有笔录的证据,两位仲裁委员的现场证明,人证! 请问,我可以起诉法院,仲裁员违规,要求当场按被告缺席裁决吗? 缺席裁决后,被告还有权利向法院,再次,起诉吗?
回答数:347
具体程序可以咨询法院,被告是有权利,可以二次申诉,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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