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我们经过法院调解离婚,孩子判给了他,孩子 3岁半,为了照顾孩子我离婚没离家,平时的生活开销都是他负责,他上班没法照顾孩子,因为照顾孩子我没办法出去工作,他每月补助我2000元,平时孩子的饮食起居都是我照顾晚上也是跟我睡,我能要求变更抚养权吗?胜诉大不大?现在法律规定孩子8周岁就可以根据孩子意愿变更抚养权吗?
2025-04-18 21:48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您已经通过法院调解获得了孩子抚养权,并且您和对方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了一致意见。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对孩子的抚养权有更大的权益,可以尝试再次申请变更抚养权。 关于孩子是否可以根据其意愿变更抚养权的问题,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基于孩子的年龄来决定的。一般来说,如果孩子不满八周岁的,由父母协商确定;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则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状况不佳等),孩子有权选择跟随另一方生活。此外,如果一方存在虐待、遗弃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也可能导致法院改变抚养权归属。 关于您提到的经济支持问题,如果双方无法就经济负担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需要注意的是,经济支持并非变更抚养权的唯一因素,还需要考虑其他方面,如孩子的健康、教育等方面的需求。 最后,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建议您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决定。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