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高考完后6月16日开始在火吧打工,因家中有事不能继续工作,至29号干完工作14天,期间请假2天,实际工作12天。短期工工资1800,平均每天60,工资应是720,没有同火吧签订合同,我能否讨得工资?
2021-06-27 11:14由于涉及标的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