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中介签订了居间方合同,并交了2万的定金,但房东违约,以租户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为借口,不想卖了,返还了2万的定金,违约金不想给了。如果租户签订了优先购买权,这房子房东坚持要卖我,我不想再买了,会违约吗?
2025-07-23 07:5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房东在没有征得您的同意下,擅自决定将房屋出售给您,这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如果您拒绝购买该房产并要求解除合同,那么您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 首先,关于优先购买权的问题,法律规定,出租人有权在租赁期间内提前收回出租物,除非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因此,在房东没有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出售房产,可能违反了这一规定。 其次,虽然房东声称因为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而不愿意支付违约金,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完全免责。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有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支付违约金等。如果房东确实存在违约行为,而您也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您也有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房东协商解决此事,尽可能避免进一步的风险和损失。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